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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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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201581日后新设立的新型金融组织。其中,对新设立的中小型民营银行、科技支行、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按不超过奖励年度内日均贷款余额的2‰和日均贷款增量的3‰计算奖励;对科技保险机构按不超过奖励年度内全部保费收入的2‰和保费收入增量的3‰计算奖励。

二、申报资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  年度新型金融组织设立奖励资金申请表》;

3.金融业务许可证或开业批复文件、营业执照;

4.扶贫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提供奖励年度贷款明细表,借款借据扫描件(需逐份编号,编号与贷款明细表中的编号一一对应,扫描件仅报送电子文档);

5.科技保险机构提供奖励年度全部保费收入明细表;

6.同级监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各项监管标准的证明文件;

7.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承诺责任书。

三、申报时间

由企业于每年7月底前向注册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设区市、县(市)财政部门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

四、联系电话:0311-86773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