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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一、总体安排
按照《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要求,围绕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任务目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优化企业技术创新环境,加速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端引领、梯次培育、融合错位、协同推进、跨越提升。
面向高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无偿资助、后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企业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建设,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以做强、做大、做优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和创新能力为目标,采用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潜力型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引导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开发拳头产品,做强品牌、做大规模,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
优先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获奖项目。
二、支持重点
优先主题一:“互联网+”技术(指南代码:4000101)
重点支持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支持共享技术、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商贸、互联网+金融等。
优先主题二: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产品。(指南代码:4000102)
重点支持北斗导航,量子通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人脸识别等。软件、微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支持信息技术领域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新技术。
优先主题三: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指南代码:4000103)
重点支持高档数控机床,3D打印,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汽车及配件,智能仪器仪表、新型传感器等。智能制造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
优先主题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指南代码:4001014)
重点支持环境监测装备、烟气治理装备、污水处理设备、大宗固废利用等环保技术和设备。节能装备、节能产品、节能监测技术及新型节能材料。
优先主题五: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指南代码:4000105)
重点支持光伏,风电,核电,氢能,智能电网,能源互联,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锂电池,充电桩及其他新型能量转换与储能技术与产品。
优先主题六:新材料技术和产品。(指南代码:4000106)
重点支持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环保材料、新能源及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石墨烯、碳纤维、功能陶瓷等技术和产品。
优先主题七:生物医药和医疗设备。(指南代码:4000107)
重点支持生物制药、化学药、现代中药和中成药,基因工程药物与基因测序,新型制剂,医疗器械、化工生物技术与产品。支持新型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
重点支持现代农业机械、新型生物肥料、农药、饲料,生态农业、智慧农业、物联网农业开发。优质、安全、绿色(有机)、高效农产品开发。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创新与应用。
优先主题九:现代服务业。(指南代码:4000109)
重点支持智慧城市,地下管廊,网络安全,安防技术,冷链物流,在线教育,互联医疗,智能家居,大健康,动漫游戏引擎技术。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
优先主题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指南代码:4000110)
重点支持提供集创意交流、创业辅导、金融支持、政务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支持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技术培训等专业化服务的专业性服务机构;支持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和交流,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三、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好的企业,开发形成200项新产品、新技术,申请专利200项,新增就业人数2000人。开发形成50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科技拳头产品,培育50家自主创新能力强、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明显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打造10家新三板等资本市场的后备企业。
四、项目安排
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支持方式为后补助;对科技小巨人企业项目,支持方式为后补助、贷款贴息等。
五、申报要求
(一)支持对象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科技小巨人企业项目重点支持壮大期、上市期企业,包括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初创期、成长期企业:
(1)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和纳税,且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
(3)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3%,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农业、现代服务业企业2000万元以下,资产负债率合理。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明确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
(2)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较好的服务基础和服务能力。
(3)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上年度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
(4)上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6项。
3、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和纳税,且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农业、现代服务业企业2000万元(含)以上。
(3)研发投入占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三)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明晰。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产品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名称应与产品或服务有关,不能为单纯技术理论研究项目。
(4)申请贷款贴息项目,贷款合同须在2015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内签订。
六、申报材料
企业在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hebstd.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项目申请。申报材料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的形式合订一起,用A4纸印刷,书脊印项目名称和企业名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其他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1、初创期、成长期企业
(1)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必备)。
(2)企业上年及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当年成立企业只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必备)。
(3)企业自筹资金证明(提供当期银行对账单,必备)。
(4)项目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知识产权权利所有人非本企业的,应出具授权书)。
(5)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如:能说明技术创新性的有关技术文件、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报告等)。
(6)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新药研发项目需获得临床批件(或申请临床批件所需的相关实验报告)。
(7)项目如涉及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提供环保部门的相关证明。
(8)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材料(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等)。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
(1)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必备)。
(2)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必备)。
(3)仪器设备(软件)清单(必备)。
(4)上年工资表。事业单位机构提供上年工作人员工资发放表,企业法人机构提供上年工作人员社保证明。
(5)服务场地证明(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6)被服务企业名单(列举20家以上)。
(7)上年服务的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上年的营业收入总额、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收入、运营成本。
(8)开展服务的相关材料:包括中小企业服务合同、协议或其他佐证材料。
(9)被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
3、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必备)。
(2)企业近二年(2015、2016)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必备)。
(3)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转移合同之一;(必备)。
(4)其他非必备附件材料(复印件),包括以下:
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报告;
产品订货合同、高技术服务合同;
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环保相关材料;
企业上市各阶段相关材料(包含上市计划、股份改制、上市辅导、上市申报等);
未来三年拟投资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如商业计划书、项目开发协议、项目实验报告、成果鉴定、相关文献、资金投入等);
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
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
企业、产品、生产线全景照片等。
七、受理与咨询电话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0311-8588055085820909
八、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24时。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8月12日17时。
地点: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2号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邮编: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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