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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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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石科高函〔2024〕1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了落实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尽快实现全市传统产业、中小企业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市科技局决定开展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传统产业、中小企业。
(一)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符合科技特派员(团)派驻条件的行业及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营业收入50万元的为中小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小型企
3.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小型企业。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中小的为型企业。
(二)产业类型
1.主导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等。
2.传统产业:化工、纺织、建材、钢铁、轻工等。
二、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企业所属领域、主要产品、创新能力、技术需求及其它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摸排、调查本地区传统产业、中小企业的基本状况。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情况调查表》于2024年2月8日前加盖公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发到邮箱:sjzkjjgxc@163.com。
 
联系电话:85057595  85671296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