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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领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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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石家庄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石传〔2022〕1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的管理,充分发挥创新券的作用,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本,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各类研发机构提供创新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根据《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创新券发放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创新券平台工作日正常开放,可随时受理,全部创新券额度发放完毕平台关闭。
二、创新券可用于2022年11月1日之后发生的创新活动。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的创新券累计申领额度按自然年标定,每次限按服务合同总金额的50%申领,企业每年根据需要可多次申领,上限为10万元。
四、按照《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创新活动完成后,由企业先行支付全额服务费用,并提出兑付申请。
五、申领创新券后,在12个月内未提出兑付申请的自动作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提出兑付申请的,须提前1个月在线提交延期兑付申请。
六、科技型中小企业请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28.76.12:8889/sjzkjywpt/login/login进行注册,确认符合创新券申报条件和需要使用创新券的服务事项后,按照《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自主提交相应材料后完成创新券的领取,并用于与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开展合作使用创新券。创新券额度由系统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审核确定,实行先到先得。
七、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创新券政策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工作日期间,创新券平台随时提供创新券申领发放咨询服务。
八、咨询电话:
创新券平台咨询技术支持电话:83110111   18531123992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电话:85057591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