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关于对河北省第四批拟备案众创空间进行公示的通知

分享到:
 

冀科高函〔2018〕141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对河北省第四批拟备案众创空间进行

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省级众创空间建设的相关标准,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各国家高新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的众创空间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拟将84家纳入省级众创空间管理序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8年9月29日-10月5日),如对公示的众创空间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科技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北省第四批拟备案众创空间名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