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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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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院士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服务我市转型升级、绿色崛起,根据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关于2015年度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冀科人〔2015〕7号)有关要求,重点面向产业技术创新建设一批省级院士工作站,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申请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其中建有省级以上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载体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已与3名以上院士建立了合作关系、签署了合作协议或与一名院士签定了3年以上合作协议(包括外籍院士),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有明确的合作目标任务。

  (四)有较为完善的院士进站支撑条件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团队提供较好研发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能为进站院士提供不低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有3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二、申报程序

  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书》,由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县科技局会同组织部、科协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中直驻冀单位按属地管理申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进行考察评审后批准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实地考察,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条件、与院士有合作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二)申请建站单位应认真填写《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书》,内容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并提供与院士合作协议书原件(审核后归还)。

  四、材料报送

  拟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人事处(401房间)。

  联 系 人:高少轩、李 智

  联系电话:85671829、85057590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6月18日  

附件: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书